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管理服务,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吸引和培育更多符合大兴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日前,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大兴区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从设站引才、科研经费、就业奖励、配偶就业支持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在招生引才方面,设立设站奖励和招生资助。经国家、北京市批准新设立的,或者首次迁入大兴区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完成首次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给予一次性20万元设站奖励;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包括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一次性10万元招生资助。

  在科研经费方面,设立科研项目经费支持。博士后科研项目入选国家、北京市重点项目课题且结题,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一次性给予博士后团队(或个人)最高2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其中,博士后团队(或个人)奖励占比不超过40%。

  在就业奖励方面,设立就业奖励,支持和引导博士后出站后到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当年出站到大兴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签订不少于3年期限劳动(聘用)合同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合同期满后继续在大兴区就业且劳动(聘用)合同约定期限不少于3年的,可以给予最高10万元就业奖励。

  在配偶就业支持方面,支持和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配偶均在大兴区就业创业。进入大兴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其配偶在京未落实就业的,可以享受5次就业岗位推荐。

  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大兴区近年来高度重视博士后工作,“十三五”以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数量持续上升,为产业发展提供了科研创新平台和科研青年人才的双重支持保障。研究出台《大兴区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是支持和服务全区产业发展的需要,是提升全区紧缺专业人才总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的需要,也是加强和改进博士后管理服务的需要。管理办法出台后,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全区博士后工作,促进博士后工作提质增效。

  近年来,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生物医药、临空经济、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领域,以博士后工作为抓手,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量,按照四个“始终坚持”的工作思路,切实发挥了博士后工作实效。一是始终坚持把博士后工作作为招贤引才的重要渠道。主动深入驻区企业走访,做好申报设站优质企业储备,“一对一”指导申报设站,热景生物、以岭药业、新航城智慧研究院等一批高精尖企业成功设站,全区累计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8家。发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才引才平台作用,累计引聚博士后研究人员50余人。二是始终坚持把博士后工作作为科研创新的重要平台。强化督导与服务相结合,支持和鼓励设站企业依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系对接,围绕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博士后人才联合培养等强化产学研合作。积极探索政府部门协同服务机制,对接市级部门、高等院校,采取座谈交流、项目洽谈等方式,支持设站企业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三是始终坚持把博士后工作作为促进发展的重要抓手。支持和鼓励设站企业依托博士后研究成果申报专利、发表专业论文、起草制定行业标准,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博士后人才服务,积极对接区内相关部门,将博士后研究人员列入区级人才支持范围,优化人才在兴发展环境,推动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大兴区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为抓手,持续推进博士后管理与服务“双提升”,在科学布局站点、拓宽引才渠道、加大政策投入、强化宣传推介等方面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大兴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支持首都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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