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长沙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局)举办“汇聚磅礴力量 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系列人才活动,发布《长沙市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人才政策十条(试行)》(以下简称“研发人才政策十条”)。
作为聚焦研发人才的专项政策,“研发人才政策十条”是长沙此前推出的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的创新延伸和重要补充,也是对《长沙市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若干政策》中人才政策要求的进一步细化、实化、优化。该专项政策旨在引育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集聚一批高精尖研发人才、汇聚一批优秀青年科研人才、推动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突破,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贡献力量。
聚焦引进高精尖研发人才。引进的顶尖研发人才,可享受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和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相关政策,最高可享受200万元奖励补贴和200平方米的全额购房补贴。对引进的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等一流科学家和团队,能实现成果转化并推动产业发展的,实行“一事一议”,最高给予1亿元综合资助。目的是要帮助企业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加快推动长沙在全球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中位次跃升、价值提升、实力攀升。
聚焦核心研发人才。对三类500强企业研发中心、外资研发中心主要负责人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的掌握核心技术的研发人才,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的,也可认定为C类以上高层次人才,在长沙首次购房的,还可享受50万元购房补贴;特别是对研发人才实行“以薪定才”,连续两年税后薪酬达到100万元的,可认定为C类高层次人才。
聚焦优秀青年研发人才。对从事研发工作的博士或者从事6年以上研发工作的硕士、本科、工程师研发人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享受D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待遇。此举,可为优秀青年研发人才搭平台、创舞台,让他们心无旁骛搞科研,持续擦亮“年轻人友好的城市”底色。
聚焦关键研发指标。对连续两年研发经费投入增速达到5%以上,且上年度研发经费总量达到1亿元、5000万元的,用人单位每年可分别自主认定4名、3名D类高层次人才;对连续两年研发经费投入增速达到20%以上,且上年度研发经费总量达到1000万元、500万元的,用人单位每年可分别自主认定2名、1名D类高层次人才。
聚焦科研成果转化。对科研转化合同实际成交额达到5000万元、2000万元、500万元,且固定资产投资或收益达到3000万元、1000万元、400万元的,研发团队负责人可分别被认定为B、C、D类高层次人才。
(中国日报湖南记者站 邹硕 朱友芳)
来源:中国日报网

暂无评论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在线客服